各专业分会、单位会员、地方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函》(工原函[2021]392号)要求,我会向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
一是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已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可提出调整或删除建议;二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等领域,对其中已经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用户使用存在风险的材料,提出调增建议。
中国金属学会将征集的修订意见经专家评议后上报工信部,请于2021年7月29日前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版)征集意见表》反馈至我会,将电子版发至dsy@csm.org.cn。
联系人:董树勇,丁 波
电 话:010-65126576,13681139349,13911128844
E-mail:dsy@csm.org.cn
附件:
1.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通知PDF
2. 工信部《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修订意见的函》
3.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指导目录(2021版)征集意见表
中国金属学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