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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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环境信息披露是党中央布置的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改革任务和基本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及起草说明,并拟于2022年1月起实施。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参与起草相关办法和准则。为配合制度在钢铁行业实施,我会配合在钢铁行业征求意见,协助企业合规披露环境信息,推动绿色低碳冶金工艺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行业绿色发展,请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将征求意见反馈单及书面意见于11月20日17点前反馈至学会联系人:姜曦 13811891085;010-65256717;电子邮箱: jx@csm.org.cn 

中国金属学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1.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 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 3.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 4.《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 5. 征求意见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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