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学术部              发布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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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单位会员:

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科协日前下发了“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98号)”(附件1)。全国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国科协根据各全国学会的推荐,评定后再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我会开始进行2015年两院增选院士提名、推荐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被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内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被推荐(提名)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195071日以后出生者。

3、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提名)为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一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125日之前提交“中国金属学会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简表”(附件2)。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nwm@csm.o↑rg.cn,纸质材料邮寄至北京东四西大街46号中国金属学会,邮编:100711, 收件人:倪伟明。

三、其它说明:

1、推荐名额不限,但需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前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3、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学会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上报中国科协院士候选人后,再填写两院正式推荐表。

四、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伟明   电话:010- 85113516  手机:13651002797

传真:010-65124122     电子信箱:nwm@csm.o↑rg.cn

 

附件1: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金属学会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简表  

                                    中国金属学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点击下载: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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