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铁企业烧结、焦化烟气超低排放情况的
调研报告
(2019年3月)
1、再次调研的背景和目的
2018年7月,中国金属学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针对钢铁企业烧结、焦化烟气超低排放实施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选择了国内12家具有代表性的钢铁生产企业,实地走访各类生产设施20余处,较为详细地对当时国内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情况进行了解和汇总,并于2018年9月发表了专项调研报告。报告中,对国内超低排放的主流工艺路线、各企业实施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几方面做出了较为全面和客观的评价。报告发表后,在钢铁行业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引起了较为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因2018年调研时,大多数超低排放设施建成时间较短,工艺、设备的性能展现还不充分,尤其是长期运行的效果、运行费用等数据还不甚明晰。所以,为了更加准确、客观地评价各类技术的特性及长期运行的效果,更加深入了解行业内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国金属学会于2019年3月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周超低排放调研的“回头看”,选择了京津冀周边10家超低排放工作开展较好、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着重调研近一年来各类超低排放技术有哪些进展,稳定运行后各类技术的实际达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希望本次调研结果能够给各级部门,特别是钢铁生产企业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调研的人员和行程
调研组人员组成与上一次调研相同:
王天义 中国金属学会 专家委员会 主任
穆怀明 中国金属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首钢安全环保部 副部长
王寅生 中国金属学会 生产技术与书刊部 副主任
张宇鑫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暖通所 工程师
3、本次调研的行程:
2019年3月16日 至 2019年3月22日。3月16日~19日主要在唐山地区开展调研活动,3月20日~22日,对邢台、安阳、邯郸地区的部分钢铁企业进行走访 调研。
本次调研报告中展示的所有图表,均来自调研时在各企业中控室实时读取、记录的数据。调研组无法对各企业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调研的实际情况
4.1、各企业情况
4.1.1、瑞丰钢铁
瑞丰钢铁现有7台烧结机,1~3#为200平米,3台200平米烧结均采用龙净环保和同兴环保共同完成的循环流化床+SCR工艺。 4~7#为96平米,采用湿法脱硫(石灰)+SCR脱硝,现正在改造为大型烧结机。
4.1.2、津西钢铁
津西钢铁现有烧结机四台,其中195平米1台,210平米1台,265平米2台。其中,195平米、210平米烧结机采用的是山东国舜提供的SCR+湿法脱硫的工艺(先SCR)。2台265平米烧结机,1台采用的是博奇环保提供的循环流化床+SCR的工艺,另外一台采用的是中冶节能环保提供的催化氧化+循环流化床的工艺。本次调研的是中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265平米,相关数据,如图4.1所示。
图 4.1 中控实时画面—津西钢铁烧结
4.1.3 燕山钢铁
燕山钢铁现有烧结机5台,其中3台为300平米烧结机,另外2台分别为90平米和132平米。5台烧结机采用的都是由山东祥桓环保提供的臭氧氧化法+二级湿法吸收塔的工艺。本次参观的5#300平米烧结机。由于环保限产因素,参观时5#烧结机并未运行,本数据参考其近期上传环保局数据记录曲线,如图4.2。
图 4.2 中控画面—燕山钢铁5#烧结
4.1.4首钢迁安公司
首钢迁安公司现有烧结机7台,其中360平米1台,99平米6台;另有两套球团生产设施,分别为120万吨、200万吨规模。采用了两种烟气净化工艺。360平米烧结机和120万吨球团,在原有的密相干塔法脱硫的基础上,增设首钢院提供的SCR脱硝的工艺。6台99平米烧结和200万吨球团采用的是邯钢院提供的逆流活性焦技术。其中120万吨球团相关参数如图4.3所示,200万吨球团正在调试,相关参数如图4.4所示,360平米烧结机相关参数见图4.5。
图 4.3 中控实时画面—首钢迁安1#球团
图 4.4 中控实时画面—首钢迁安2#球团
图 4.5中控实时画面—首钢360烧结机
4.1.5 唐山德龙
唐山德龙钢铁现有1台230平米烧结机。采用中晶环境提供的氧化剂氧化+循环流化床的工艺路线实现脱硫脱硝。经过半年多的调试,目前已稳定运行。相关参数如图4.6所示。
图4.6中控实时画面—唐山德龙
4.1.6 首钢京唐
首钢京唐公司目前有500平米烧结机2台,400万吨带式焙烧球团一套。2台烧结机采用龙净的循环流化床和首钢院提供的SCR脱硝工艺。本次参观的是2018年底投产的500平米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如图4.7。
图 4.7 中控实时画面—首钢京唐
首钢京唐现有四座70孔7.63米焦炉。两座焦炉为一组,配套建设了两套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采用的是首钢国际提供的SCR脱硝+氨法脱硫的工艺路线,系统于2017年建成投产。
4.1.7 邢台德龙
邢台德龙钢铁现有烧结机1台,其中一台为132平米,另一台230平米。230平米烧结机采用的是中航泰达提供的逆流法活性焦脱硫脱硝技术(英特佳提供技术),132平米烧结机采用的是中晶环境提供的第二代氧化法+循环流程床的“FOSS”脱硫脱硝工艺。本次参观的是132平米烧结机。相关参数如图4.8所示。
图 4.8 中控实时画面—邢台德龙
4.1.8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现有3台烧结机,其中2台400平米,1台500平米。3台烧结机均在2017年配置中冶长天提供的一级错流式活性焦脱硫脱硝装置。相关参数如图4.9所示。
图 4.9 中控实时画面—安阳钢铁
*注:安钢为保证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采取了限负荷的措施,现正在建烟气循环设施。
安阳钢铁现有6座焦炉,分别是2×42孔4.3m焦炉,2×55孔6m焦炉,2×60孔7m焦炉。六座焦炉均在2017年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全部由南京泽众公司提供的逆流活性焦技术,其中4.3m焦炉已停产,其余四座焦炉每座焦炉分别建设一套系统,共4套。相关参数如图4.10所示。
图 4.10 中控实时画面—安阳钢铁焦化
4.1.9武安新兴铸管
武安新兴铸管目前现有3台烧结机,其中200平米1台,90平米2台。1台90平米烧结机采用南京泽众提供的逆流法活性焦技术。另外2台烧结机合用一套由上海克硫提供的错流法活性焦脱硫脱硝系统。本次参观的是90平米烧结机。相关参数如图4.11所示。
图4.11 中控实时画面—新兴铸管
武安新兴铸管目前现有焦炉两座,规格为4.3m,60孔。两座焦炉合用一套由安徽威达环保提供的SDS干法脱硫+SCR脱硝系统。相关参数如图4.12所示。
图4.12 中控实时画面—新兴铸管
4.1.10 邯郸钢铁
邯郸钢铁老厂区现有烧结机3台,2台为435平米;均在2016年开始脱硫脱硝改造,选用的是奥地利英特佳公司提供的逆流活性焦技术,2台烧结机共用一套脱硫脱硝系统,2017年已投入运行。实际运行发现两台烧结机满负荷运行时难以达标,故采取限产运行。正在采用的措施是:1、增加一套解析塔;2、增加30%烟气循环系统。另一台烧结机为400平米,原采用绿诺脱硫装置,现改为龙净流化床脱硫+中晶氧化脱硝,项目正在实施中。新区有2台360平米烧结机,均采用逆流活性炭技术(两套独立系统),相关参数如图4.13所示。
图4.13中控实时画面—邯郸钢铁
邯郸钢铁老区现有六座焦炉,分别是4×42孔4.3m焦炉,2×45孔6m焦炉,其中两座42孔4.3m焦炉现已停产,其余四座正常生产。目前在生产的四座焦炉中,1#2#焦炉采用的是北科大提供的SCR脱硝+余热回收+密相干塔法脱硫的工艺,5#6#两座45孔6m焦炉采用的是中冶焦耐提供的SDA脱硫(半干法)+中低温SCR脱硝的工艺。邯钢新区现有四座42孔7m焦炉,建设有两套中钢天澄提供的SDA+SCR的脱硫脱硝装置。本次参观的是新区7米焦炉。相关参数如图4.14所示。
图4.14 中控实时画面—邯郸钢铁新区焦炉
5、调研总结
从本次调研的结果上看,各钢铁生产企业在烧结、球团、焦化烟气超低排放治理方面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了比较可喜的新进展。各企业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和改进现有的工艺和设备,使得烟气治理效果进一步改善。此次走访的10家企业,已基本实现了烟气超低排放目标,这是与各企业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不断投入人力、资金、以及技术提供方密切合作分不开的。同时,各技术提供方和科研院所也在大力改进现有技术和研发新技术,积极推动技术的优化,以更加适合企业的要求。相较去年,市场上的几种主流技术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这几种技术的发展趋势,也呈现出一定的变化。具体到各技术而言,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与去年相比,通过各技术提供方和应用企业的共同努力,各种技术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其治理效果进步明显,所调研的十个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超低排放的目标。
第二、源头减量技术得到了重视,入口烟气的指标大有改善。例如烟气循环技术已被多家使用,入口氮氧化物指标可以降到200mg/m3以下,为末端治理
减轻了负担,降低了处理成本。
第三、对各种技术,去年调研所提出的问题,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1)对副产物处理及利用问题
目前,采用SCR法和氧化法脱硝的企业,多采用半干法脱硫从而产生较大量的脱硫灰。从调研的情况看,多数企业产生的脱硫灰无法利用,不少是付费让别人拉走处理,但处理方如何处理,处理技术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都是问题。
活性炭法从理论上讲,可以利用脱除的硫制酸或制盐,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的。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各种因素,有的企业酸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另外,制酸等产生的废水处理也有一定的难度。
2)原料质量和使用过后的处理问题
①催化剂处理:SCR法所使用的催化剂到期后的处理,虽催化剂提供方都承诺使用到期后回收处理,但因为目前尚无回收案例(时间短),到时候究竟如何回收处理尚存疑问。
②活性炭质量及其标准:活性炭的质量和价格直接关系到烟气治理的效果和成本,例如调研中首钢迁安就因活性炭质量而影响设备调试和达标排放以及成本大幅上升。在更换了合格的活性炭后,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尤其在当前越来越多的需求情况下,活性炭的质量、价格成为该技术的一个瓶颈。因此,急需建立烧结、焦炉烟气治理用活性炭的质量标准,规范市场。
③臭氧逃逸等:对于氧化法的质疑是氧化法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对于臭氧的逃逸机理尚需进一步的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统一认识。
第四、围绕各种技术存在的问题,各种技术提供方都在努力探索改进,期望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1)对于活性炭法产生的硫酸利用问题,已经有技术改进,有的企业不再生产硫酸,而是生产成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等产品。
2)针对单级错流活性炭装置硝和颗粒物指标难以达到超低排放问题,开发应用了两级活性炭治理技术。
3)对于氧化法的质疑,相关单位在对全烟气分析和脱硫脱硝灰的综合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有一定进展。如中冶节能环保从实验室研究中证明产生的大量的硝酸盐可以资源化利用,中晶环保已建设了4个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的生产基地。
4)针对SCR催化剂脱硝需较高温度而增加煤气加热装置和消耗能源问题,许多单位已经可以将催化剂温度降低至200~230℃左右,并增加换热装置减少能源消耗。
6、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第一、继续跟进
虽然大气治理超低排放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一年了,各企业和技术提供方已都围绕超低排放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毕竟运行时间还很短,许多技术仍在不断完善中,各种技术的优缺点仍需时间上的验证,因此我们认为仍有必要继续对各种治理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特别是在长时间稳定运行以后的效果进行持续了解,以验证其可靠性和成熟性。对典型技术、典型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持续不断观察,更长时间地收集相关运行数据,以便做出更客观的评价,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第二、问题导向
各个技术提供方和应用企业应根据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关,尽快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烟气协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解决这些实际应用中暴露的不足,进一步优化工艺,调整装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应清楚的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既是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更是技术转化推广上的巨大机遇,一旦成功将收获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基础研究
从调研的情况看,许多技术的应用是在实践上不断探索和改进的结果,对其必要的基础研究工作,特别是对其反应机理的研究工作尚有不足。应认识到钢铁工业中的烧结、焦炉烟气成分复杂,受工况、原燃料、操作、设备等多因素的交叉影响,更易波动,比之电力等非冶炼行业更为复杂,因此更应加大基础研究工作,加强产、学、研、用、设计等的联合攻关,以支撑应用技术的需要。例如我们去年调研就提出的诸如高价态氮氧化物在复杂的烟气成分中被吸收的难易程度;影响活性焦强度因素以及SCR催化剂寿命;臭氧逃逸、氨逃逸与烟气污染的关系;还有治理后所排放烟气和所产生的固体、液体的产物的全成分分析等,确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第四、鼓励创新
创新是解决存在不足和问题的必然途径。我们希望看到更多更新的创新成果。一是治理工艺路线的创新,比如有单位针对活性炭脱硝是弱项,而SCR法脱硝加半干法脱硫所产生的脱硫灰难以利用的问题,提出采用活性炭脱硫加SCR脱硝的工艺路线以扬长避短。二是应用原材料的创新,如低温催化剂的研发,如果能研发出适应烧结烟气温度(130℃左右)的催化剂,免去再加热的工序环节,就是对烧结烟气治理技术的极大贡献。再如山东大学正在研发的原位活性焦技术,可大大降低活性焦的生产难度和成本,中晶环保研发的超炭技术等都值得关注。三是副产物利用的创新。如前面介绍,中冶节能环保和中晶环保对脱硫脱硝灰的资源化利用的研发;山钢日照活性炭后制焦亚硫酸钠的技术等。我们期望有更多更新的创新成果的出现和应用,更多的资源化利用,而不是污染物的搬家和转移。
第五、标准制定
对于烟气治理超低排放有关部门已经出了许多相应的标准,但是在考察中和现场技术人员交流,大家感觉到标准仍存在不全、不细和执行乏力的问题。例如对检测仪表、对排放全成分分析,对所需原材料的质量(活性炭、催化剂等),工程设计和实施以及装备选材等都还有不足赶工之处。对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因为标准推出时间还不长,相关工作一定会有一个不断制定、完善的过程。学会也希望和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和推进此项工作,以更好为行业服务。
第六、认真贯标
由5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已经正式发布了。这是推进实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
1)标准:“排放意见”对超低排放提出了科学的标准,应认真予以执行。我们认为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有关部委反复征求各企业、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正式发布的。这个标准总体是符合实际的。是在新技术支撑下所能达到的先进指标。因此我们认为应认真主动贯彻执行。另外也不应在此基础上另立标准,表面上的更严标准,从生命周期综合评价上未必是对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好处。
2)时限:“意见”对超低排放的时限也制定了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要求,要求: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当然个别地区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适度提前的要求,但也应充分考虑各企业的实际能力,正如“意见”中所说,各地应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按照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总体要求,把握好节奏和力度。
3)技术:“意见”提出,因地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对烟气治理,“意见”中提出:烟气脱硫应实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运行稳定性,取消烟气旁路,鼓励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烟气脱硝应采用活性焦(碳)、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加强源头控制、鼓励实施烧结机烟气循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没有明确点出氧化法,因此建议开发氧化法技术的单位应加大基础研究工作,以便用研究的应用成果来证明自己的技术。
4)政策:“意见”明确指出“钢铁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对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就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税法的企业给予鼓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等。我们希望各级地方政府能认真切实执行,也希望各企业应认真学习政策,在切实做好超低排放工作的同时,能很好的把握政策,争取到更多的支持。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钢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所有生产环节(包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所要达到的。在注重烧结、球团、焦化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应兼顾其他工序的改造,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选择可行性技术方案,实现全面超低排放。在对有组织排放治理的同时,注重强化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工作,打造坚实的环保人才队伍,为发展绿色制造,建设绿色工厂,实现蓝天、碧水、净土的目标做贡献。
2019年6月
中国金属学会
联系人:王寅生,010-6525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