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钢铁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来源: 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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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有关要求,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突出重点,对全市生产运行的有关冶炼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

一是细化标准,全面排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将重点检查内容细化为6大项38小项,制定了《唐山市钢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逐项列出检查标准,下发至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省安委办《通知》要求排查整治钢铁联合企业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治范围进行了外延,把高炉铸造、电炉炼钢、铁合金,以及其他熔融金属企业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压实责任,深化整治。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度督导,组织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排查治理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彻底整改。市县两级共组织30名执法人员、30名专家,组成13个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不间断的排查整治。其中,各有关县(市、区)至少出动一个执法组,对辖区内所有冶炼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3个执法组,对全市所有冶炼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市、县两级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采取整改措施仍冒险实施生产作业的,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挂牌督办、上限处罚。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按期整改,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惩考核,将考核结果以红头文件通报至基层班组,书面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反馈,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自排查整治开展以来,唐山市32家生产运行冶炼企业累计自查自改问题隐患1261项。市、县两级共计执法检查生产运行冶炼企业6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76项。累计立案43起,处罚违法违规行为86项,责令停产整改生产线或生产区域2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8台(套),下达重大隐患督办通知两份,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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