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分预案(2020年修订)

       来源: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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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抓好高耗能、高排放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预警调控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重污染天气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一)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关于印发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日重指办〔2020〕11号)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体系

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汉营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海明党组成员、市化工产业专项行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王法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常伦三级调研员

成员:于德红市工信局运行监测科负责人

赵霞市工信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郭长刚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

王龙进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

宋丹丹市工信局材料和化工产业科

各区县工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龙进担任。

(二)主要职责

1.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错峰生产措施的工业企业落实响应措施。

3.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响应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响应级别与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对应,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具体分级标准为:

(一)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Ⅲ级响应。

(二)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Ⅱ级响应。

(三)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Ⅰ级响应。

六、响应程序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市工信局立即启动分预案,下达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响应通知,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各区县工信局组织落实。市工信局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

七、响应措施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对应级别的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八、响应终止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县工信局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重要性,抓好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落实;企业作为限产减排的主体,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市工信局要做好督查工作。

(二)实行日报告与评估制度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区县工信局每天要将应急处置情况于当日15:30时前报市工信局,并于应急响应终结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报市工信局。

(三)严格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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