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发布 我国粗钢产能“十四五”只减不增

       来源: 中国钢铁新闻网 中国冶金报社        发布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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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十四五’期间粗钢、水泥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12月29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陈克龙在《“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工信部副司长常国武、冯猛,新材料处处长谢彬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工信部新闻宣传中心总编辑王保平主持发布会。

会上,陈克龙介绍,“十四五”期间不再分别制定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规划,而是将原材料工业整合起来进行规划。《规划》包括发展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保障措施4部分8个章节。

在答记者问环节,常国武肯定了钢铁行业“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取得的成绩,并指出钢铁行业“十四五”时期仍面临产能过剩压力,在资源保障、绿色低碳、产业集中度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对此,他表示,《规划》对钢铁行业“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去产能成果,严禁新增产能,健全长效机制。严禁新建扩大冶炼产能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等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行业预警,加大对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二是持续优化组织结构,推进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家~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支持区域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在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三是持续提升供给质量,扩大高端产品供给,推进品种质量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加快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在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能源装备、先进轨道交通及汽车、高性能机械、建筑等领域推进质量分级分类评价,持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可靠性。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关键品种,力争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新材料,满足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工程的用钢需求。鼓励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先、品牌引领意识,深入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四是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加快推进氢冶金、非高炉炼铁、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构建钢铁生产全过程碳管控监测体系,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全面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差别化电价政策。积极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耦合发展。推动绿色消费,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和农房建设试点,优化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体系,引导下游产业用钢升级,促进优质、高强、长寿命钢铁产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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