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改委积极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来源: 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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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自今年10月15日起全面实施电价市场化改革。内容包括:一是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20%;二是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附加”支付电费;三是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建立电网代理购电机制;四是居民、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与以往相比,此次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里程碑,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市场反应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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