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综合部              发布时间: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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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单位会员、期刊编辑部:

 根据《中国金属学会章程》规定和第九届第十次理事会议“关于召开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定于201610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大”)。为使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选举工作

 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分别由中国金属学会总部和所属各专业分会,各地方金属(冶金)学会(以下简称地方学会),单位会员,期刊编辑部及其他有关单位,按照《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产生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产生(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3)。

 专业分会选举代表时,按照分配的名额,须经过分会委员会充分酝酿民主选举产生。

  地方学会选举代表时,按照分配的名额,须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充分酝酿,民主选举产生。

  单位会员代表,由单位会员单位推选,并与中国金属学会协商产生。

  其他方面的代表,由中国金属学会与有关单位、部门和团体协商产生。

  中国金属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为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九届常务理事名单见附件4)。

  专业分会、地方学会的秘书长,单位会员联系人,编辑部负责人未被推选为代表的,将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十大”会议。

 二、认真做好中国金属学会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中国金属学会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分别由中国金属学会总部和所属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单位会员,期刊编辑部及其他有关单位,按照《中国金属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产生(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3)。

  中国金属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从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中推选产生。

  专业分会推选理事候选人时,按照分配的名额,须经分会委员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民主推选产生。

  地方学会推选理事候选人时,按照分配的名额,须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单位会员的理事候选人,由单位会员单位推选,并与中国金属学会协商产生。只有一名理事候选人名额的单位,候选人应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期刊编辑部的理事候选人,应为期刊编辑部的主要负责人,须经编委会民主选举产生。

  其他方面的理事候选人,由中国金属学会与有关单位、部门和团体协商产生。

 三、有关要求

 1.严格坚持条件,认真履行民主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十大”代表和“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2.确保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按时出席大会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代表届时能出席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注意事项

1.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必须是中国金属学会会员,还未成为学会会员的,请在推选前登录中国金属学会网站www.csm.o↑rg.cn(首页左上角会员中心“会员申请注册”)进行网上申请,成为学会会员后再推选。

2.代表(含当然代表)须登录中国金属学会网站www.csm.o↑rg.cn“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专栏”,进入“中国金属学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信息登记系统”填写《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提交并经学会审核通过后,打印登记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印章,一式二份,一份由选举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中国金属学会综合部,登记表须粘贴代表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

3.推选单位负责或候选人本人登录中国金属学会网站www.csm.o↑rg.cn“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专栏”,进入“中国金属学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信息登记系统”为本单位推选的理事候选人填写《中国金属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提交并经学会审核通过后,打印登记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印章,一式二份,一份由推选单位留存,一份报送中国金属学会综合部,登记表须粘贴理事候选人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理事候选人只需要填写理事候选人登记表,不需再填写代表登记表。

4.请各单位将选举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和推选中国金属学会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情况报告(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和审核盖章后的代表登记表、理事候选人登记表,于2016615日前报送到中国金属学会综合部。

5.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确需更换,要按有关民主程序办理。更换代表的有关材料必须在201681报送中国金属学会综合部。

 

 附件:

1.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2.中国金属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3.中国金属学会“十大”代表及“十届”理事候选人分配方案

4. 中国金属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5. 中国金属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 中国金属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联系单位:中国金属学会综合部

通讯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6

邮政编码:100711

联 系 人:车彦民  曹莉霞  赵晶

      话:(010651333221621  01065260492

      真:(01065124122

电子信箱:zhb@csmo↑rg.cn  

  

   中国金属学会

2016410

点击下载通知全文(带附件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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